合山市实验初级中学
2017年秋学期七年级新生招生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合山市教育和科技局文件,合教科字[2017]20号《关于做好2017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为指导思想。
二、招生范围
根据合山市教育和科技局文件有关我校招生工作指示精神,我校招生范围为家庭住址在市区范围的学生,以“南至岭南工业区南路向西延长线,北至忻合公路电厂—职业学校路段(不含溯河村、古樟村),西至水榭石都小区,东至二级公路古樟加油站—工业园区路段(含思光村委各屯)。”
三、计划招生人数:650人(其中“电子书包”实验班100名)
四、具体做法
(一)成立招生领导小组
组长:姚志宗
副组长:谢莲 谭伟超 蔡雁丹
成员:区伟红 黄士滔 余玲丽 唐兰萍 赵惠美 梁宪芳
李玉清 赵海燕 蒙荣萍 钟丽萍 陈诗珍 梁清 周花雪
(二)板块划分及需要提供的材料
为使我校招生工作能有序开展,拟可在我校报名的人员分为四个板块:
1. 第一板块:户籍在我校招生范围的。
需要提供的材料:户口籍原件及复印件。(所提供的户口簿必须有孩子的名字,孩子父母的名字,如果户口簿仅有父母一方的姓名,请再提交结婚证)
2. 第二板块:房产在我校招生范围的。需提供的材料:房产证(或购房合同、购房交款发票、贷款合同)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可以证明持证人与学生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如:户口簿、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3. 第三板块:务工人员子女入学
(1)本市非城区户籍学生要求在城区内就读,需提供以下材料:
其父母在我校招生辖区内务工1年以上相关证明材料(务工单位证明并提供2016年6月30日前签订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合同)、个体户需提供2016年6月30日之前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或摊位租赁合同纳税证明等,以及可以证明持证人与学生关系的相关材料,如:户口本、结婚证等);房屋租赁合同(提供2016年6月30日前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等居住相关证明材料)
(2)非合山市户籍的外来务工子女,需提供以下材料:
居住证(2016年6月30日之前由公安机关签发);
户籍证明(学生父母务工一方的身份证、户口本);
其父母在我校招生辖区内务工一年以上相关证明材料(务工单位证明并提供2016年6月30日前签订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合同);个体户提供2016年6月30日之前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或摊位租赁合同、纳税证明等)
4.第四板块:户籍思光村、广屯村、糖厂和水泥厂。需提供的材料:户口籍原件和复印件。(所提供的户口簿必须有孩子的名字、孩子父母的名字)
五、招生程序
1.做好宣传工作。6月下旬在我校招生范围内开始做宣传。
2.报名时间:(7月3日----6日)
3. 负责报名的教师名单(九年级班主任)
⑴梁宪芳 李玉清 (户籍在我校招生范围的学生)第一板块和第四板块
(2)周花雪 赵海燕 (户籍在我校招生范围的学生)第一板块和第四板块
(3)陈诗珍 梁清 (房产在我校招生范围的) 第二板块
⑷蒙荣萍 钟丽萍 (本市非城区户籍学生) 第三板块 (1)
⑸唐兰萍 赵惠美 (非合山市户籍的外来务工子女)第三板块 (2)
4. 报名地点:综合楼一楼化学实验室
5. 强调:(1)本市区非城区户籍的新生报名时,须填写《合山市跨学区学生入学申请表》。
(2)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报名时,须填写《合山市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申请表》
(3)确需跨学区就读的七年级新生,须填写《2017合山市小学毕业生跨学区就读申请表》,经原学区学校、现学区学校(班额未满)同意并签章后报教科局基教股审批。
6. 补充:审核家长提供的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审核后,在复印件上写上“已核”,并签上审核人的名字。
10.招生纪律要求
为了严肃我校招生工作纪律,请九年级班主任在招生工作中,认真审核材料,不违反教科局和学校的招生规定,把招生工作做好。
2017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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